老板跑路,工资“泡汤”,薛家人社这么做!

2月3日,立春。一个洋溢着农历新年即将到来欢快气氛的普通上午,薛家镇为民服务大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来了18位不速之客。自称某厂员工的李某带领着其他17位工友来讨要工资。他们声称:通过朋友张某介绍,在薛家镇某厂建设修缮新厂房,并陆续拉来老乡进行施工,整个工期持续了3个多月。眼看要结算工资了,承揽人张某缺突然失联了。马上临近年关,走正常的法律途径的话,农民工工资短时间内将无法得到解决。因此向政府寻求帮助。

窗口受理人员表示该案件一起典型的“老板逃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薛家镇调解中心第一时间受理了该起案件,并向薛家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情况汇报。一边由薛家镇调解中心负责了解案情以及工程情况并安顿好农民工同时联系甲方(建设方)出面参与调解,一边由派出所负责联系失联老板张某,对张某进行施压。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员查洪楠先后4次召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和农民工对工程量、农民工工种类型、工作时间等重要要素进行核对。经了解,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张某约定工程合同总金额为26万元,再由张某分包给李某为首的分别为砌墙、粉刷、起吊和贴网等的18位农民工。当时建设单位已支付了10万元给张某,张某也支付了部分款项于农民工。但剩余的16万元是否可以跳过张某和承包合同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产生了较大的分歧,且在合同金额和完工后实际测量换算的金额也产生了较大的分歧。调解员查洪楠积极研判,对双方分别做工作,让双方作出让步,要保证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让建设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农民工能够有工资回家过年。

最后,在2月10日小年夜这天,经过前后6次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建设单位将剩余工程款转入薛家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后,以政府的名义再分发放给了18位工人。双方约定待承包人张某出现后,再对其双方权益进行主张和清算。

薛家人社2020年全年受理群体案件7个,涉及人数343人,涉及金额2156.5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涉及劳资纠纷的上访案件,形成“小案件不出企、大案件不出镇”的局面,巩固了薛家镇省级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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