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员查洪楠先后4次召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和农民工对工程量、农民工工种类型、工作时间等重要要素进行核对。经了解,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张某约定工程合同总金额为26万元,再由张某分包给李某为首的分别为砌墙、粉刷、起吊和贴网等的18位农民工。当时建设单位已支付了10万元给张某,张某也支付了部分款项于农民工。但剩余的16万元是否可以跳过张某和承包合同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产生了较大的分歧,且在合同金额和完工后实际测量换算的金额也产生了较大的分歧。调解员查洪楠积极研判,对双方分别做工作,让双方作出让步,要保证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让建设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农民工能够有工资回家过年。
最后,在2月10日小年夜这天,经过前后6次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建设单位将剩余工程款转入薛家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后,以政府的名义再分发放给了18位工人。双方约定待承包人张某出现后,再对其双方权益进行主张和清算。
薛家人社2020年全年受理群体案件7个,涉及人数343人,涉及金额2156.5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涉及劳资纠纷的上访案件,形成“小案件不出企、大案件不出镇”的局面,巩固了薛家镇省级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