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4年常州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市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1号)以及《关于做好劳务派遣单位2023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办〔2024〕7号),通过单位自主评价、人社部门初评终评并向社会公示,共评出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的26家、B级1156家、C级506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信用等级有效期1年。

请各有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各项措施。对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为A级及以上的劳务派遣单位,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范围,在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入选行业骨干企业等方面优先支持。

附件:关于公布2024年常州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pdf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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