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

为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有关开展县级地区信用建设试点的相关部署,深入推进县级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省领导小组日前印发了《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县级地区创新社会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

我省早在2012年就已经确定了南京市六合区、江阴市、睢宁县、兴化市作为第一批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开启了探索县级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之路,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拓展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方案》规定了本次试点范围为全省各县(市、区),由各县级信用管理部门申报、所在设区市信用办推荐,在全省选择30个左右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围绕创新信用管理和服务开展,将从信用管理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放管服”改革、新型监管、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确定试点方向和内容,或从信用服务促进惠民、便企、普惠金融、创新创先、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确定试点方向和内容。申报试点的地区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鲜明提出本地区信用服务和管理试点的方向、定位,阐述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基础、试点条件和试点方向,明确试点工作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明确开展试点工作的主要领域、重点任务、具体举措、保障措施等,并分别提出量化指标、时间进度要求。省、市相关部门将共同就县级地区试点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通过试点工作,我省拟探索县域信用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动我省县级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以县域为载体的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打造全国一流的信用管理与服务创新高地,实现信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民生品质提升、治理能力提升和社会文明进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