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法院积极探索诚信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新模式

海门区法院去年被江苏高院确定为“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法院。试点以来,该院积极探索诚信个人债务人通过“债务集中清理程序”达到“涅槃重生”的程序路径,在实践中总结出“家庭成员合并破产、跨区域案件集中管辖、无管理人管理模式”等具有海门特色的首创经验,相关案件办理成果被《人民司法》《学习强国》等媒体刊载报道。

近期,海门区法院召开黄某雁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金融债权专题听证会。来自南京银行、苏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8家金融单位的债权人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以及执行局、民二庭的负责人参会,并就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的制度价值、流程规范、法律效果等进行现场解读和指导。与会各方还就“金融债权和解难”等程序难题进行研讨。

面对“金融债权和解难”的程序堵点,海门区法院主要领导及审判团队积极启动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双边或多边会谈交流,在多起案件中得到了金融债权人的谅解和支持。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巩固金融债权和解机制的工作成效,提高多个债权人执行和解的工作效率,区法院首次尝试通过召开专题听证会的形式一次性约谈多家金融机构,为诚信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办理过程中统一程序认知、统一裁判尺度、统一办理进度提供了新模式、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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