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红梅街道在街道二楼会议室,召开街道信用工作推进会,对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任务进行了说明,对街道政务公开承诺制度初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督查评估工作进行部署,集中学习《江苏省社会信用管理条例》。红梅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仲雯、街道一办六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参与此次会议。
会议指出,信用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已逐渐深入社会的各个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重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方面。
会议强调,《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已于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规范社会信用服务,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水平,街道一办六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努力开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