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省信用条例 深入推进“信用新北”建设

《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宣贯工作,不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社会信用水平,11月24日,新北区信用办组织召开专题解读会。常州市发改委信用建设处处长钱旭光进行专题授课,对《条例》的背景、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40余人参加会议。

   《条例》共九章七十三条,主要规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状况认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内容。为凸显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作用,江苏省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政务诚信监测治理和评价体系。首创失信行为认定并明确严格的认定规范,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等特色亮点。《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更好地保障、引导、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过本次学习,新北区信用办及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将继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切实履行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职责,助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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