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常州市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定结果直接与扶持补助政策挂钩。评定等级共分5级,5级由省民政厅组织评定,3-4级由市级评定,1-2级由区级民政局组织评定。评定内容分为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服务四个部分,分别记分,以总分为依据确定等级。目前全市共评定2020年度四级养老机构5家,三级养老机构8家。评定等级与运行补贴挂钩,具体为: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一级机构在现有的运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10%,二级机构提高20%,三级机构提高30%,四级提高40%,五级提高50%。对于公办养老机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三级机构奖补10万元,四级机构奖补20万元,五级机构奖补30万元。同时,对于公办养老机构,可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护理费、床位费等收费标准上,实行一定范围的浮动。此次通过评定的13家养老机构每年的机构运行补贴将提高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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