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全面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月9日,新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全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等各项要求。由此,正式拉开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序幕。

《意见》涵盖总体要求、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组织实施共六大内容,并围绕五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从顶层设计大力推动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迈进,明晰了新时期新北区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路径,细化了信用体系建设重点突破方向和协同推进的各项举措,推动全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今后,新北区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程中,将加快形成“守信畅通、失信受限”的信用发展新格局,着力营造基础更牢、氛围更优、群众更满意的诚信环境,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走在更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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