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加快推进事中事后信用监管 实现“嵌入式”自动奖惩新模式

记者从鹤岗市委宣传部获悉,近日,鹤岗市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数字化监管手段,打破数据孤岛,推动信用平台与政务一体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将联合奖惩嵌入行政审批流程,利用“嵌入式”奖惩新模式,实现市县区上下联动“逢办必查”的“自动奖惩”创新应用。
据介绍,鹤岗市将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及黑龙江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进行梳理,并根据国家措施清单适时更新奖惩措施,将依法依规实施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依法依规限制参加评先评优等28大类298项奖惩措施更新到自动奖惩系统。依托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建立知识库、奖惩数据管理库、奖惩措施管理库,将整合的奖惩措施清单嵌入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完善反馈机制。出台《鹤岗市关于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全面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方案的通知》(鹤信用办发〔2023〕8号),不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
据统计,自“嵌入式”信用奖惩便捷模式启动以来,鹤岗市政务服务审批在线调用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守信激励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据实施自动信用核查2.7万余次,对守信激励名单自动实施容缺受理优先办理74次,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动拦截32次,奖惩案例实现自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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