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规范化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利用信用惠企便民的创新力度,在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名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长三角一体化等工作中积极体现信用工作的重要支撑功能,推动新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激励企业参与示范创建。激励新区企业参与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引导企业不断提升信用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江北新区范围内新增市级信用管理示范创建成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省级信用管理示范创建成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二、政务审批服务开展“信用+容缺”受理。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具有良好信用,且在江北新区政务信用库内无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在政务审批中开展“信用+容缺”受理。

三、拓宽“告知承诺制”绿色审批通道。在新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应申请的行政事项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鼓励“信易+”模式创新。支持新区内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特色,融合数字技术与贸易方式,开展“信易行”、“信易游”、“信易购”、“信易租”、“信易阅”等“信易+”场景应用创新,为守信市场主体提供优惠或便利,根据实际开展情况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的奖励。

五、加强诚信宣传支持。在新区举办或承办以信用为主题的高峰论坛会议,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对主办企业或信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六、加大“信易贷”支持力度。加大力度组织银行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入驻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江北新区子平台”、“南京金服”和“金融超市”等“信易贷”平台,及时发布信用贷款产品。结合实际,探索直接入驻、接口入驻等多种合作方式,努力打通“信易贷”平台与银行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业务系统,提供智能便捷高效的“信易贷”服务。协调金融机构做好企业到期贷款接续工作,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变更还款计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信贷支持。

七、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鼓励信用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修复培训、信息服务、信用评价、信用监管、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鼓励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与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机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加强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等方面的合作。

八、信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强化社会治理的助力作用,推广信用管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使用,推进网格化管理与信用监管紧密结合,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增进基层社会自治共识,提升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崇信重信的社会风气。

九、实施诚信工程。推进信用进园区、街区、社区,实施“诚信园区/街区/社区”建设工程。发挥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的独特优势,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信用经济先行先试区。

十、推进长三角信用合作示范。积极参与长三角社会信用合作,加快实现长三角地区企业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实现信用报告互认,创新信用惠民便企的异地协同应用,探索建立长三角统一的信用监管制度。

本政策适用于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由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如与其他同类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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