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刷单炒信”亮剑!查办案件182件,罚没金额超千万

利用第三方平台刷单、通过“好评返现”虚构好评、利用伪装成真实快递的“空包”刷单……流量“变现”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近年来“刷单炒信”行为日益花样翻新。

11月8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互联网“刷单炒信”专项整治情况,并发布“刷单炒信”典型案例。  

“刷单炒信”已形成网络黑灰产业

 “正规平台,诚邀刷单,按条结算”“动动手指,不用工作就能赚钱”“一天最低利润数百元,月收入过万”……这样的“刷单”广告在很多微信兼职群、朋友圈经常出现。

10月20日晚上8点,今年的“双十一”正式开启。第二天,宿迁泗洪县的王女士被一个微信“好友”拉进了微信群中。在看到群成员晒出的刷单高额佣金后,王女士心动地下载了一款“高普”手机APP,进行刷单充值返现操作。她多次向对方提供的指定账号转账,先后共向对方转账13次,被骗56.2万元。

“刷单炒信”,是指经营者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经营活动时,通过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刷单炒信”,不仅套路了一批受害者“中招”,更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误导了消费者正常的购物选择。

近年来,“刷单炒信”日益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跨地域性等特点,出现大量刷单组织和为刷单提供虚假物流信息的组织,甚至形成互联网“刷单炒信”黑灰产业。

“像这种非常轻薄的小黑袋子,一看就知道是刷单。袋子里装的一般是香袋、手机指环扣、纸巾之类不值钱的东西,单子上面备注着‘网点代签’。”在南京凤凰街道片区送快递已有5年的快递员吴勇告诉1号君,“每个月总有几十单。有的消费者本人是知道的,例如帮助亲朋好友的店铺刷销量和好评;有的则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刷单,这种一般是个人信息被此前购物过的商家盗用。”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刷单炒信”典型案例中,有利用员工、亲友等熟人“自刷”的方式进行“刷单炒信”的,也有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者成立公司组织刷手进行“刷单炒信”的,这些第三方平台往往同时具备“刷单”组织者及平台运营者的双重身份;甚至有商家联系物流发空包,利用形式上“真实的交易”来掩盖实质上“刷单炒信”的行为,从而逃避电商平台规则的管理和监管部门的监管。

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1号君注意到,通过“好评返现”等手段虚构好评的行为,也属于“刷单炒信”。扬州市江都区一饮品店为增加顾客的好评数和好评率,印制了“好评返现”宣传卡片共约10000张,随美团、饿了么外卖发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000元。

    重拳出击整治“刷单炒信”

“刷单炒信”存在于不同电商领域,涉及消费者衣食住行方方面面,它扭曲了商品的真实评价,诱导消费者依据失真的评价消费。“刷单炒信”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面对这一“硬骨头”,江苏率先探索。

2月5日,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互联网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办案指南》,《办案指南》强化了各地查办互联网新型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执法打击能力。《办案指南》的出台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反不正当竞争影响力十大事件”,为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供了重要素材。

5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虚构交易等“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行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打击“刷单炒信”行为。

“我省“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介绍,截至10月底,全省共查办“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182件,罚没金额1062.1万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国遥遥领先,进一步净化了全省网络市场环境,对网络不法经营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1号君了解到,在整治“刷单炒信”的过程中,我省各地在积极探索:苏州市在查办重大案件过程中,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开展调查并锁定犯罪证据。截至10月底,苏州市查办“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115件,罚没金额711.6万元,办案量和罚没金额均在全国地级市中位居前列。

从制度上斩断“刷单炒信”利益链

江苏是网络交易大省,“刷单炒信”的整治任务艰巨。下一步,江苏将向何处发力?

“整治‘刷单炒信’行为的重点是治‘炒’,而长效监管核心则是立‘信’。”陈琪宏告诉1号君,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信用监管手段,充分发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资源作用,建立“刷单炒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此外,年内我省将制定出台《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为电商平台管理提供完整的制度框架。

“‘刷单炒信’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合作。”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王树华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建立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此外要强化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电商平台、消费者等多方社会主体作用,加强对“刷单炒信”产业链条上的组织者、卖家、“刷手”的监督,通过严格追究刷单主体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从制度上斩断“刷单炒信”的利益链。

“商家通过“刷单炒信”提供虚假的交易和评价信息,目的是误导消费者选择其提供的服务或商品,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省消保委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律师夏磊表示,“刷单炒信”行为涉及商户征信评价,建议市场监督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广开举报投诉途径。此外建议从源头治理,网络平台掌握评价来源信息,可以合理利用平台大数据主动承担征信评价审核主体责任。

“理性下单勿冲动,按需购买不浪费。”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提醒消费者,与商家交易时一定不要脱离平台付款。如果遇到不明短信或者电话提示退款,及时和平台或商家确认,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或者转账付款给不明人士。留存消费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当地投诉热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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