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出台

 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修订的《常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日前出台。
  食品安全新形势给食品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修订后的《常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加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融进了国家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最新部署要求;明确了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各级权限和程序。
  《常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和附则七部分。其中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食安委办公室是市食安委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和辖市(区)人民政府沟通联络,组织开展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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