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常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全市气象部门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气象局,市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常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市气象部门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市气象部门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常州市气象局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市气象部门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气象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气象政务服务诚信积极助推社会诚信建设,按照《常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制定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常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加强气象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气象部门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要点及工作分工

(一)加强学习培训。对全市气象部门职工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认真解读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学习和掌握各项具体工作要求。通过开展道德讲堂、知识竞赛等活动,促进广大气象职工牢固树立诚信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优秀党员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局面。(责任处室:党建办、人事处、服务与社会管理处;完成时间:2023年7月前)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气象部门社会监管职责,利用双普进企业、百团进百万企业等活动,向相关企业宣贯《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以诚信经营为主题,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努力营造“守信者荣、无信者忧”的氛围,签订信用告知承诺书。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气象科普馆、气象电视广告栏、显示屏等媒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树立守信典型,弘扬诚信文化。(责任处室:服务与社会管理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气象台;完成时间:2023年11月前)

(三)持续优化公众气象服务。气象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加密服务频次,为各级政府、能源保供、社会公众做好服务保障,坚决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责任处室:观测与预报处、气象服务中心、气象台;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前)

(四)依法依规开展气象行政许可。规范气象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落实证照分离,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公示。(责任处室:服务与社会管理处;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前)

(五)突出信用联合奖惩。在全市气象部门组织开展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利用常州市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做好信息七天双公示。根据企业履约守诺情况,及时在“信用常州”等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完善违法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责任处室:服务与社会管理处;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市气象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工作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市气象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信用监管方式的手段。提高气象部门依法履职、诚信施政能力,增强决策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针对存在问题和信用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督促整改,做好总结归纳,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按照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和未按规定公开、共享、使用信用信息的责任处室(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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