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常州市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
常城管〔2021〕1号
各辖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根据《常州市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信用办〔2018〕13号)、《关于推进常州市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常城管〔2020〕33号)要求,结合常州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采购)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评价结果应用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工商新注册等企业信用分确认
1. 当年度工商新注册登记的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信用分数按基础分10分计分。
2. 未在常州市绿化养护信用系统中注册的企业(上一类除外),信用分数按0分计分。
3. 在常州市绿化养护信用系统注册过,但上年度申报期内未更新提交信息的企业,信用分数按0分计分。
二、非常州地区企业(工商注册地)信用分确认
1. 在工商注册登记地无绿化养护信用分的外地企业,在常州投标时,信用分数按基础分10分计分。
2. 在注册地有绿化养护信用分的外地企业(需省级市或地级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绿化养护信用分),按照其在注册地信用分排名,对应常州市绿化养护企业信用分排名同等名次企业信用分数计分,如名次超出常州市绿化养护企业信用分排名最后一名的,按照最后一名的信用分数计分。
三、招标(采购)中信用部分分值占比设定
按照绿化养护项目标的金额设定分值。
1. 项目标的金额<50万,设定1分;
2. 50万≤标的金额<100万,设定2分;
3. 100万≤标的金额<150万,设定3分;
4. 150万≤标的金额<200万,设定4分;
5. 200万≤标的金额<250万,设定5分;
6. 250万≤标的金额<350万,设定6分;
7. 350万≤标的金额<500万,设定7分;
8. 500万≤标的金额,设定8分。
四、标书中信用部分得分计算公式
信用部分得分=设定分值*(企业年度信用分数)%。
(例:项目总价金额200万,设定分值为5分,如企业年度信用分90分,信用部分得分:5分*90%=4.5分)
五、年度信用结果应用和查询
1. 常州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在招标或采购中,应当按照本文件要求应用绿化养护信用分。该信用分为常州市城管局年初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绿化养护企业信用分。
2.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可登陆常州市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信用系统查询年度信用分,同时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也将对外公布年度信用分。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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